太谷县气象局荣获“人民满意单位”称号

22.01.2017  06:04

 

 

 

    近日,太谷县人大召开会议,对全县重点执法单位的执法服务情况进行总结表彰,太谷县气象局荣获2015年度“人民满意单位”称号。太谷局是十个获表彰单位之一。   
    多年来,太谷局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全面开展公共气象服务和决策气象服务工作,真正做到了重大天气过程有预报预警、重大活动有专题预报,并及时通过电视、电话、短信、广播、微博、微信等平台使县领导和社会公众在第一时间内掌握第一手气象信息,为领导科学决策和广大群众合理安排工农业生产提供气象依据,做出人民满意的业绩,得到了县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责任编辑:陈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