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设立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

13.05.2015  17:44

  近日从太原市人社局获悉:太原市设立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确保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后,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问题有保障。欠薪应急周转金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辖受理,对已经立案依法查处的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农民工食、住、行有困难的,可以使用欠薪应急周转金垫付部分拖欠工资,以保障农民工基本生活:有支付义务的用人单位欠薪逃匿的;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无力支付的;拖欠工程款或生产经营严重困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且在短期内难以兑现,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其他因不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对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的情形。

来源: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