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晚报》:万柏林分局——一起非法拘禁案上演“罗生门”

03.11.2015  18:08
 

一个说买来二手车是要制造事故骗保,一个说就是要做正当的二手车生意.一起非法拘禁案的嫌疑人和受害人,对案件的起因各执一词,上演了一出"罗生门"。真相究竟是啥,警方仍在调查。不过,这对翻了脸的"生意伙伴"一个确实遭到了拘禁殴打,另一个则身陷囹圄。

受害人逃脱报警

上个月21日晚11时,公安万柏林分局矿区责任区刑警队突然接到34岁的武乡人刘某的报案,称他于当日清晨6时许,被生意伙伴何某非法拘禁,并遭到殴打恐吓,直到当日傍晚6时,他才设法逃脱。

按照刘某的说法,他和何某是生意伙伴,但生意出现了些问题赔了钱。9月21日6时,他刚刚乘出租车返回位于解放北路的一小区门口,便被等在门口的何某截住。随后,他被强行拉上何某的车,带到了西山附近的一处空房内。期间,何某持木棍对他进行了殴打,并要求其给亲属打电话凑钱还债。当晚6时,何某和刘某返回解放北路刘某家等亲属送钱时,刘某动了个心眼,他用钥匙打开房门后,一脚跨入屋内,转身就关上了房门,将何某挡在外面。

何某大声喊喝,让刘某开门,刘某则隔着房门告诉何某要报警,这才吓走了何某。又过了四五个小时,刘某的亲戚赶来,确认何某已走,刘某这才打开房门,跑到刑警队报警。

一个说意欲骗保

民警立即展开对何某的抓捕,但彼时何某已消失地无影无踪。民警锲而不舍,最终于10月21日,在分局刑侦大队、网安中队等兄弟单位的配合下,将何某在杜儿坪一带抓获。审讯中,何某对拘禁殴打刘某的事实供认不讳,但却认为自己“主观上”并不构成非法拘禁,只是单纯的讨债。

按何某的说法,今年3月他在一个饭局上,认识了刘某。因刘某以前开过汽修厂,且和保险公司有一定的往来,两人接触了几次后,决定合伙干点“见不得人的买卖”——骗保。按照两人的商定,今年4月,何某出资近30万元购买了一辆二手斯巴鲁越野车和一辆二手奔驰E级轿车,由刘某具体操作,企图通过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伎俩骗保赚钱,但在随后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却一分钱也没骗着。

何某多次催问刘某,而刘某总说没有合适的机会。今年7月以后,何某再给刘某打电话时,刘某开始不接电话。后来,何某四处打听,才听说刘某已经将斯巴鲁车低价卖掉,将奔驰车抵押他人,而所得钱款均被其赌博输掉了。气急败坏的何某,这才几经周折找到了刘某住处,在小区周围“蹲守”很长一段时间,这才截住了刘某,实施了非法拘禁,却不料被刘某用计关在门外,只得躲藏了起来。

一个说正当买卖

对案件的起因,刘某却有着截然不同的一套说法。首先,刘某坚称自己与何某做的就是正当的二手车生意,何某负责出资,自己负责买卖,压根没想骗保。其次,在买回两辆车后,刘某曾找到一个买主愿意购买斯巴鲁车,但因何某认为利润不大,不同意出手。其三,何某后来告诉刘某自己着急用钱,要求刘某不管多少钱先卖掉一辆车,因此刘某才将斯巴鲁车以10万元的低价卖掉,而之所以卖车后没有告诉何某,是因为刘考虑这笔买卖赔了钱,想琢磨点办法把钱赚回来。后来一直不接何某的电话,则是因为钱没挣回来,刘某觉得无法跟何某交代。

负责侦办此案的民警介绍,由于二人合伙做生意时未签署任何协议,警方目前也未查明任何骗保的情况,从现有证据材料中无法判断二人生意钱款往来是否合法合规,也暂时无法判断刘某处置车辆是否构成违法犯罪。但是,不管两人的“生意纠纷”是否涉嫌犯罪,何某限制刘某人身自由,并对其殴打逼迫还钱的事实可以认定。因此,何某因涉嫌非法拘禁被刑事拘,而警方仍在对案件继续进行调查。本报记者张晋峰通讯员王佳强

注:此文刊登于2015年10月26日《太原晚报》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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