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收回两地块用于第三十七中学改扩建

31.05.2016  08:17

    5月27日,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对外公布,经太原市政府批准,决定收回两地块用于学校改扩建。

    据了解,为实施城市规划决定收回的两地块分别为位于文源二条以西、太原市第三十七中学校用地以东面积为176.66平方米(0.27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后,用于学校改扩建项目建设。位于迎新南巷9号山西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用地以南、以西、以北面积为3729.55平方米(5.59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凯悦小区项目和规划道路建设。

    望上述涉及的单位及住户,自本通告(知)发布之日起15日内带有关土地手续到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手续;逾期不交回的,将予以注销。收回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的拆迁补偿事宜,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如有异议,可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