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同意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接受外国学生的批复
22.11.2016 03:34
本文来源: 教育厅
你局《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接受外国学生资格的请示》(并教发函〔2016〕3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经审核,同意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接受外国学生。
二、接受的外国学生应为持有外国护照,获得我驻外使(领)馆发放的有效签证,有相应出入境记录,并希望在该校接受相应教育的适龄外国人。
三、请你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招收外国学生的管理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外国学生的招生录取、学籍管理、教育教学等方面工作,为促进我省对外开放做出积极贡献。
此复。
山西省教育厅 2016年11月16日
本文来源: 教育厅
22.11.2016 0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