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杏花岭区教育局杏花岭区学校互联网专线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03.06.2015  11:59

 

投标邀请书

太原市杏花岭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杏花岭区财政局的委托,对太原市杏花岭区学校互联网专线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且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杏花岭区学校互联网专线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互联网专线10M 32条、30M 26条及50M 15条一年租赁费。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3、项目编号:杏政采-J-2015-02

4、项目预算:100万元

5、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谈判所需货物,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

变更:(1)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谈判所需货物,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原因:国内三家电信运营商其中两家山西(太原)公司均不是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

(3)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必须提供最近一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5)投标人必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6) 报名时需提供 工商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 等证照的 原件和复印件 ;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负责人)和参加投标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 原件和复印件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资质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资质 复印件 。( 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 );

(7)投标单位资格经审查通过后,开标前投标单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一),保证金应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交纳。(收款人:太原市杏花岭区政府采购中心)

(8)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6、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谈判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谈判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7、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6月1日—2015年6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公休日除外)。

8、投标时间:2015年6月12日下午14:30。

9、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 2015年6月12日下午15:00(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

10、投标、开标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财政局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联系单位:太原市杏花岭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太原市胜利街98号中能招待所333室(杏花岭区政府大楼对面)

邮编:030009                               

招标程序咨询人:张锐 、余涛

联系电话:0351-3045887   

凡在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中发现刁难、劝退等阻碍情形的,请拨打监督电话:0351-3382130

 

 

太原市杏花岭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