靶向发力 太原市有效破解群众“有房无证”难题
2月3日,记者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了解到,去年我市为102847套历史遗留问题住房做了首次登记,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在年初制定的任务,距离“力争用三年时间彻底解决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的目标更进一步。
截至目前,我市共完成了152964套历史遗留问题住房的首次登记工作,有效破解了群众“有房无证”的难题。但随着处遗工作不断深入,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开始显现。市处理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首次登记组负责人王利军说道:“处遗工作初期,我市出台了《处理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登记发证实施办法》,作为处遗工作的政策支持。但随着时间推移,‘问题房’已超出办法涵盖范围。其中,两类‘问题房’颇具代表性,而且数量不少。”
一种情况是,由于当年房屋建设单位规划意识淡薄、项目宗地界限不明晰或在项目建设时未严格按照规划实施,有的房屋擅自扩建、基座移位,称为“超宗越界建筑”。按照相关规定,这类房屋不能规划验收,也就无法进入房产登记办理程序,所以拥有这类老房子的业主无法取得房产手续。为此,去年我市印发了《关于处理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的补充意见》和《处理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土地出让价款核收操作规范》,将“超宗越界建筑”划入本宗土地处置的补充办法,使一批有这类问题房屋的业主完成了首登,拿到了不动产权证书。
其次,由于个别购房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利用平台、楼顶部分私搭乱建,从而影响到其他住户无法进入办理产权登记的程序。为了保障守法住户的合法权益,我市制定了相应的处置办法,即个别住户的行为不影响其他守法住户的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的办理,个别住户在按要求整改到位后可再予以办理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虽然处遗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截至目前,处遗工作中能办、易办的已基本办完,各种复杂矛盾和问题开始显现,接下来,我们会坚持用改革思维和改革办法推进和完成处遗工作,做到善始善终、善做善成,以优异的成绩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荆庆年信心满满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