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属国企重大信息公开 公民可依法申请获知

26.03.2015  10:41

        太原新闻网讯  昨日,市政府公布《太原市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办法(试行)》。高管薪酬、职工权益维护等可能对出资人、企业和职工利益产生较大影响及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今后都要按规定晒到阳光下。

        市属国有企业,系指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市直各部门(机构)代表市政府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系指企业财务预算、财务会计报告、生产经营情况、大额度资金运作、重大资产处置、职工权益维护、环保信息等可能对出资人、企业和职工利益产生较大影响及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通过下列方式进行公开:政府指定公开信息的网站;企业信息公开监管机构网站;本企业网站。企业还可在企业信息公开监管机构指定的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进行公开。

        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年度公开信息、中期公开信息等。其中,企业高管方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和年度薪酬情况,企业领导人员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维修情况或车贴发放情况等均需公开。职工权益维护方面需公开的内容为: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签订、履行等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人才引进、职工招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职工培训等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职工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情况。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的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依照法律、法规或国务院规定,向市属国有企业书面申请获取相关信息。市属国有企业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提供;按照有关规定不予提供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