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将调整新农合补偿方案

17.02.2016  10:10

2月16日从太原卫计委获悉,今年太原市将从四个方面对新农合补偿方案进行了调整,以进一步提升全市新农合的保障能力。

一是调整36种大额门诊慢性病病种,报销比例提高到不低于60%,封顶线不高于10000元。

二是提高部分诊疗项目补偿限额,大型设备检查、治疗费用累计最高补偿限额提高到3000元,用于疾病治疗的体内植入材料费用累计最高补偿限额提高到30000元。同时,住院正常分娩定额补偿标准由500元提高到不低于600元。

三是全面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2016年大病保险基金按基本医保筹资标准的5%至6%筹集,年度内累计发生的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四是住院补偿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元提高到18万元,通过新农合住院补偿与大病保险的有效衔接,参合农民当年住院补偿最高支付限额由55万元提高到58万元。(褚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