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乡规划局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11.06.2014  08:24


太原市城乡规划局概况



一、太原市城乡规划局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及重点



1、组织推进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



2、完成山西科技创新城委托任务。



3、组织开展晋阳新区、汾东新区实施策略研究。



4、组织开展阳曲、清徐两县城“飞地经济”模式与城市空间布局研究。



5、组织开展东、西两山城郊森林公园可开发用地类型与业态研究。



6、组织开展地下管线及配套市政设施规划研究。



7、组织编制城市缓洪设施布局和主要河渠治理规划。



8、组织开展南部区域、城市更新地区新一轮控规覆盖。



9、组织完成建设路、南沙河快速路、阳兴大道、滨河东路南延等28条道桥的方案设计。



10、组织完成晋阳污水处理厂配套外管网方案设计。



11、组织完成35个连片改造片区的规划设计方案设计。



12、组织开展建设路等13条城市道路两侧综合整治工作。



13、组织开展明太原县城、钟楼街地区、天主教堂地区、文瀛湖地区、双塔景区、矿机历史街区、太重历史街区、太化工业遗址公园的规划设计。



14、组织完成晋阳湖公园初步设计。



15、组织开展南沙河、北沙河、北涧河沿线绿地与休憩体系研究。



16、组织完成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等领域关乎市民福祉的27项大型公共设施的规划设计。



17、开展年度重点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审查。



18、推进保障房建设项目规划手续办理。



19、深化流程再造。



20、强化规划审查技术支撑。



21、逐步推行三维审批、公示。



22、启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工作。



23、规范户外广告规划管理。



24、处理历史遗留违法建设项目。



25、燃气管线、油气管线专项整治工作。



26、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27、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太原市城乡规划局由太原市城乡规划局本级、局属事业单位组成。



2014年纳入太原市城乡规划局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太原市城乡规划局


 

 


 

2


 

 

太原市城乡规划局迎泽分局


 

 


 

3


 

 

太原市城乡规划局杏花岭分局


 

 


 

4


 

 

太原市城乡规划局万柏林分局


 

 


 

5


 

 

太原市城乡规划局尖草坪分局


 

 


 

6


 

 

太原市城乡规划局小店分局


 

 


 

7


 

 

太原市城乡规划局晋源分局


 

 


 

8


 

 

太原市城乡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9


 

 

太原市城乡规划局经济技术区分局


 

 


 

10


 

 

太原市城乡规划局民营经济区分局


 

 


 

11


 

 

太原市城乡规划局不锈钢产业园区分局


 

 


 

12


 

 

太原市城乡规划管理执法支队


 

 


 

13


 

 

太原市城乡建设档案馆


 

 


 

14


 

 

太原市城市雕塑研究院


 

 


 

15


 

 

太原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太原市城乡规划局201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太原市城乡规划局201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4年收入预算13059.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999.78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4年支出预算13059.7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9.3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1.5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678.8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501.9万元,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项目支出    10557.88万元,包括规划信息系统及网站维护、国土收入补维护费支出、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规划执法办案等项目。



(三)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中,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支出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69.3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职工离退休费的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中医疗保障支出101.4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及离退休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中行政运行支出10.08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费及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奖励。



3.城乡社区支出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678.8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1634.1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86.83万元和项目支出557.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