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医保服务"亮"新招 四项"新政"办好惠民实事
太原市医保经办机构聚焦民生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需求,7月1日起,推出优化调整“两病”保障政策、开通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启动异地就医自助备案、建立家庭共济保障机制四项“新政”,全面提升医疗保障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贴心、暖心的服务,着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医保品牌。
作为全国“两病”示范城市,太原市不断优化和调整“两病”患者保障待遇政策,2021年3月1日,居民医保“两病”用药专项保障机制起付标准由每年的60元降为每年30元,自2022年7月1日起,又取消了“两病”用药专项保障机制起付标准,极大地减轻了“两病”患者的用药负担;同时,已纳入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保障范围的药品,可由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支付。
家庭医生签约并经家庭医生团队确认“两病”的可直接纳入;未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经指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按诊疗规范确诊认定并报县级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后,在参保地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实行“一站式”受理,即可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自太原市城乡居民医保“两病”工作实施以来,全市已累计待遇登记181117人,其中高血压患者待遇登记136271人,糖尿病患者待遇登记44846人;累计待遇享受351598人次,其中高血压待遇享受253526人次,糖尿病待遇享受98072人次。
开通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进一步解决参保患者异地就医难题
为切实解决参保患者异地就医“急难愁盼”问题,7月1日起,太原市开通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
直接结算待遇支付政策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即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执行就医地政策;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外省试点地区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办理相关手续后,可在太原市开通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试点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以上5种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如需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慢特病,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医保经办窗口、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等多种渠道办理,备案成功后,在开通门诊异地慢特病直接结算医疗机构,可实现门诊慢特病费用的直接结算。
启动异地就医自助备案,进一步打造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品牌
为深入推进太原市医保经办机构“放管服”改革,不断提高医保服务水平,经过前期需求调研、系统开发和联调测试,7月1日,太原市异地就医自助备案系统正式上线,太原市参保人员将享受到更加优质、方便、快捷的异地就医服务,由此,太原市成为自2021年5月省直医保开通自助备案以来,在全省11个市中首个实现异地就医自助备案的统筹区。
自助备案系统上线后,所有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含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三类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含异地急诊住院、非急未转住院两类人员)都可以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山西医保公共服务子系统等渠道实现为自己和他人备案。成功办理自助备案且单位正常缴费的参保人可在备案地直接使用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就医结算,无需再垫付资金。
建立家庭共济保障机制,进一步增强医保基金保障和服务功能
为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给参保人员更多选择、更多保障,7月1日,太原市正式开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通过绑定自己的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将授权人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超过1000元以上部分用于家庭共济帐户,被授权人在本人医保个人帐户余额为零时可使用共济帐户,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诊疗,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缴纳居民医保、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等,实现家庭共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只需按照家庭共济操作流程,关注“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进入服务大厅,点击“个人信息”入口,在完成注册登录操作后,选择业务办理,进入“家庭共济”模块,添加绑定亲属为家庭成员,即可将医保个人账户金额划转到绑定的家庭成员医保卡,共济保障新机制有效放大了保障效能,保障功能持续增强,基金使用效率有效提升。
据悉,太原市医保经办机构将持续提升医疗保障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全力解决医保领域“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和参保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务实举措回应群众期盼需求,以亮点数据绘就百姓幸福曲线,书写更有温度、更有厚度、更有广度的民生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