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公布棚户改造补偿政策

01.07.2014  12:16

  2006年,太原市在山西省率先启动了国有重点煤矿棚户区改造。截至2013年底,已经完成了168处、512万平方米,将近11万户的改造工作,还有6万多户,预计用三年左右时间,彻底改造完毕。日前,太原市政府公布了“征一还一、再无偿赠送15平方米”棚改补偿政策。根据棚户改造新政策的相关规定,居民从36平方米的老旧平房搬到70平方米的崭新楼房,需要补交几万元房款,但征收补偿奖励金额至少三四万元,所以居民几乎不用花钱就能住上新房。

来源:黄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