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不正之风 太原向政府部门指定收费“开刀”

10.12.2014  22:17

        靠着背后的权利部门,一些服务机构高额收取咨询费等费用,但这样的“好日子”到头了。昨日,记者了解到,我市将集中治理政府有关部门指定各类服务性机构垄断经营收费问题。市直各部门需对本部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收费行为进行彻底清理,杜绝服务机构借权营生现象。在此基础上,我市将制定收费清单,清单之外不得收费。

        昨天上午,市物价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联合举办太原市整顿规范政府有关部门指定服务机构垄断经营收取费用工作会。“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规范公共服务收费行为。”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集中治理政府有关部门指定(或隐性指定、变相指定)各类服务性机构垄断经营,高额收取咨询费、认证费、检验费、鉴定费、评估费、代办费,搞借权营生、利益输送等问题。市直各有关部门,包括政府各委、局、办,具有公共管理服务职能的各有关单位均在此次整治范围内。其中的重点是,公安(含交警、消防)、住建、城管、规划、房地、交通、质监、安监、环保、地震、人社、教育、卫生和水电气暖等公共管理服务职能单位。

        市物价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结合我市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现有行政审批(包括公共服务垄断经营)前置环节的技术审查、评估、鉴证、咨询等有偿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相关收费;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公示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将涉及收费的前置服务项目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保留的收费项目,积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市场调节价格;对确需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服务,实行政府定价目录管理,严格核定服务成本,制定服务价格。

        物价等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重点检查和抽查。市审计局则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其下属单位进行相关审计,特别是加强对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各类服务性机构垄断经营、具有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和收费的单位的审计。

        我市将依法处理查出的问题。对违反规定、搞借权营生、利益输送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者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追纠有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对不认真自查自纠、不按要求清理整改、不能按时完成专项整治任务、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以及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单位和领导干部,将通报批评、责令限时完成;对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