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镇县林业局森林防火器材及防护用品采购谈判公告
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天镇县林业局的委托,对其所需天镇县林业局森林防火器材及防护用品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报价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天镇县林业局森林防火器材及防护用品采购
二、项目编号:中天华采购招字DT-2015-40号
三、招标内容:
1、
序号 |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风力灭火器 | 12 | 台 | 271600 | |
2 | 高压细水水雾灭火机 | 2 | 台 | ||
3 | 油锯 | 12 | 台 | ||
4 | 割灌机 | 12 | 台 | ||
5 | 组合工具 | 5 | 套 | ||
6 | 灭火弹 | 1500 | 个 | ||
7 | 阻燃扑火服 | 40 | 套 | ||
8 | 作训服 | 40 | 套 | ||
9 | 防烟眼镜 | 400 | 个 | ||
10 | 防烟尘口罩 | 48 | 个 | ||
11 | 棉大衣 | 44 | 套 | ||
12 | 个人火场装备 | 20 | 套 |
投标单位的首轮报价均不得超过预算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注:本谈判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采购范围: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4、交货地点:天镇县林业局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本项内容要求提供的资料仅作为报名使用,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符合要求的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生产经营范围必须有森林防护设备或森林防火装备;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开户许可证;
8、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9、提供阻燃防火服、灭火弹、风水灭火机、高压细水雾灭火机的检验报告(加盖公章);
10、提供当地相同企业资质售后服务点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11、本公告第四条所需证件;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报价人公章的复印件4套且属于合法有效的。)
六、谈判文件的发售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8月17日至2015年8月21日(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大同市金牛商务大厦3单元1001室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出不退)
4、联系人:柴胜军
联系电话:0352-7940995,13700521002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9月2日下午15:00分
地点:大同市金牛商务大厦3单元1002室
采购人:天镇县林业局
联系人:刘常玉联系电话:6823368
代理机构: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柴胜军
联系电话:0352-7940995,1370052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