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
贯彻全会精神 推进依法治国
决定任命段春华为天津市副市长,决定免去宗国英的副市长职务
11月4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散襄军、苟利军、张俊芳、李亚力、王宝弟、李泉山、张俊滨和秘书长杨福刚出席。常务副市长崔津渡,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高憬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贯彻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全会通过的决定鲜明提出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大论断,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性质、方向、道路、抓手,提出了180多项对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的改革举措。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法治保障,贯彻落实全会部署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责无旁贷。我们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进一步认清面临的形势和担负的任务,在市委的领导下履行好各项职责,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任免职务的议案。决定任命段春华为天津市副市长,决定免去宗国英的天津市副市长职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天津海事法院提请审议的人事任免职务议案,并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任免事项通过后,段春华等被任命人员作了履职发言,一致表示,要坚持党的领导,忠于和维护宪法,严格依法办事,廉洁奉公,服务群众,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天津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肖怀远在讲话时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出了明确具体的部署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用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切实履行好立法、监督等职责,把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级人大代表要带头学习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做全民守法的模范。他说,距离年底只有两个月时间,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机关工作部门在认真落实年度计划安排、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超前研究筹划好明年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