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5年7月23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孔娟为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任命张伟为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王涛为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刘应红为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王鸿云为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任命张岩为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驻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任命杨雪梅为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马晓瀛为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免去其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石刚为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
任命赵立新、刘海东、肖克健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霞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任命王亦武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任命许素梅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索世宁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
任命高媛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张景良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免去刘杰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郭献龙、谢力澎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魏迺莉的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刘佩民的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高爱民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