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猛大车频频惹祸 路遇大车,我们该怎么办?
交警提醒 路人和非机动车要尽量避开大车盲区 小车不要随意超车变道
近几天,发生在太原的两起事故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而在惨重伤亡的新闻中总是重复出现着“大车”的身影:
4月6日凌晨3时4分,太原市东中环路与迎春街交叉口桥下,一辆满载渣土的渣土车在拐弯时不慎侧翻,偌大的车身加上满车的渣土砸向了一辆路过的轿车,轿车瞬间被压扁,等救援人员赶到时,年轻的女司机已没有了生命迹象。
4月7日,太原市东中环许坦东街高架桥附近发生一起车祸,一名中年妇女骑电动车带着一名男孩在前行过程中被水泥罐车撞倒,两人当场死亡。
不光是在太原,发生在我国的一些特大车祸中,都有违法行驶的“大车”的身影。当“大车”一次次地成为道路交通的“安全杀手”时,当越来越多的生命因为与“大车”发生事故而陨落时,“大车”缘何成为了“祸车”,成为人们心头的疑问。
大车路上挺霸道,有的还无视红绿灯
4月10日,19点40分,南中环。
此时下班高峰期刚刚过去,路上已经出现了“大车”的身影。有的“大车”占据快车道行驶,时速大概在70迈以上。有的“大车”成群结队,经常出现两辆车并排前行的情况。后面的小车无法超车,只能在“大车”身后尾随前行,很快,后方排起了一条长龙。个别小车司机选择超车,因“大车”占据快车道,小车只能从右侧快速驶过,十分危险。
20点20分,东中环和大东门街交叉口。
此时该路段的车辆和行人都变得稀少。记者发现,驶过此路口的“大车”绝大部分无视红绿灯,直接驶过路口,1分钟之内,有5辆“大车”闯红灯经过。
并且,部分渣土车的车身挂满了泥土,后面也没有盖严,随着车辆的快速前行,装载的渣土不断洒落在路面上,荡起重重的灰尘,经过时,周围的行人都掩住了口鼻。
21点整,南中环和新晋祠路交叉口。
此处“大车”成群结队闯红灯现象同样严重,正常行驶的小车只能纷纷避让。有时路过的电动车躲闪不及,“大车”就紧贴着电动车驶过,让人在旁边捏着一把汗。
在路上,货车、渣土车等大型车辆往往以“横冲直撞”和超速行驶的“风格”,令其他车辆避之不及。私家车车主杨先生说:“到了晚上,大货车和渣土车常常直接闯红灯,车速也非常快,有时候甚至一直占着超车道,那种庞然大物呼啸而过的感觉,真让人恐惧。”
和杨先生经历相似的小型车驾驶员并不在少数,已经有6年驾龄的王先生说起路上的“大车”,既愤怒又无奈:“这些车上路后十分霸道,只管自己开,很少注意周围的情况,只有人躲它,没有它躲人。”同是小型车驾驶员的贾先生说:“开车上路看到‘大车’,能躲多远躲多远!”
自身特点加行驶不当,大车成肇事大户
“2015年太原市共发生3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共造成12人死亡,1人受伤。3起事故中有2起都是大车与小型车相撞。”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副处长王绍国介绍:“大车闯祸的确不少,且许多重特大交通事故都与大车有关。”
近年来大车发生交通事故较为频繁,造成的伤亡后果也较为惨重。“大车的共性导致它易出事故,大车自重较大,导致它具有较大的惯性,出现突发情况时,难以像小型车那样制动,大重量也产生了更大的冲击力,使得大车一旦出事往往带来较为严重的后果。”王绍国总结道。“多拉快跑,歇人不歇车”是不少大车的形象写照。据统计,凌晨和深夜都是大车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与小型车辆造成的交通事故不同,大车交通事故一般都比较严重,而凌晨和深夜是路面管控人员的交接班时间,常常成为监管的盲点。”王绍国说。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大车超载超速现象远比其他车辆严重。“特别是渣土车和拉沙车,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比较差,为了经济利益,很容易超载超速。”王绍国说。
为了治理类似现象,太原市交警支队每周安排一到两次路面排查,太原市交警支队秩序处副处长苏平介绍:“虽然交警部门针对驾驶员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等现象不断进行检查和教育,但是如果仅仅靠我们路面交警的检查,仍然不能从源头遏制大车的违章行为。企业用车用人是安全责任主体,这需要企业对车辆和驾驶人负起主要责任来,一是安全管理,二是安全教育。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控制大车违章现象。”
大车交通违法在当今社会普遍存在,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顽疾”,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居高不下。近年来,公安交管部门虽然从未放松对大车的监督管理,却一直难以从根本上得以解决。
○前车之鉴
路遇大车,我们该怎么办?
事件1
2016年4月7日,太原市,东中环许坦东街高架桥附近,一辆直行电动车被右转的水泥罐车撞倒,电动车上二人当场死亡。
惨案怎么发生的?
王绍国总结说,据以往的经验来看,此类事件都有惊人的相似性:肇事车辆都为重型混凝土罐车,悲剧均发生在车辆右转的时候,且受害人多为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虽然驾驶人在右转弯时大多会提前看车后情况放慢车速,但砼业车车体庞大、体长,车体高,噪音大,驾驶员操作台位于驾驶室左侧角落,右转弯的时候司机右侧存在视角盲区,极易造成事故发生。”
如何避免惨案?
经过路口时,如果电动车上的母亲先减速,再向左后方回头看一眼,两条人命就不会瞬间消逝。
王绍国建议,大车转弯时要适当拉大右转弯的半径,尽量避开盲区。
同时也要提醒路人和非机动车,一定要增强安全意识,尽量避免在大车的右边停留。如果长时间处于大车右边的位置,会十分危险。
事件2
2010年3月7日,古交市,104省道,一辆私家车越线超车,迎面与大车相撞,私家车上3人身亡,2人受伤。
惨案怎么发生的?
王绍国说,此路段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道路中心为单实线,是严禁越线超车到逆向车道的。私家车司机没有遵守交通规则,对自己的驾驶技术过分相信,对迎面驶来的大车躲闪不及,进而相撞,造成的后果是灾难性的。
如何避免惨案?
如果当时私家车的司机遵守交规,不越线行驶,悲剧就不会发生。
王绍国建议,大车因为自身特点,刹车、减速比较困难,上路时私家车主一定要考虑这一点,做好预判。同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随意超车、变道是事故高发诱因,一定注意。
事件3
2010年3月26日,太原市小店区,一辆自东向西行驶的大车与一辆自南向北行驶的小车相撞,小车着火,司机被撞飞,当场身亡。
惨案怎么发生的?
王绍国总结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让右侧来车先行”的规定,小车在当时的情况下应让大车先行通过。在此次事故中小车司机负主要责任。
如何避免惨案?
看到右侧有大车通过时,如果小车司机减速或停车避让,而不是强行通过,就不会发生车毁人亡的惨剧。
王绍国建议,首先,司机要遵守“让行原则”,上路时不要争道抢道,尤其是在路口处。同时,行驶到路口等事故易发区域,要减速慢行,观察各个方向情况,确认安全后再继续前行。
其他
记者在与多位交警的交流中,发现除了上述需要注意的地方,在行车过程中,私家车车主们还应遵守如下行为,保障自己的安全:
首先,尽量远离大车,如果无法避免,也要做到远远跟随,因为紧跟大车,视野会严重受到影响,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应变的余地很小。
其次,遇到大车,尽量避免从慢车道超车的坏习惯,尤其是在下雨、雾气大或夜晚等视野不好的情况下,稍有差池,后果不堪设想。如果万不得已要超车时,一定要以灯光或鸣笛警示,另外,一定要急加速从左边迅速超过。
第三,刹车先看后视镜。我们都知道,大车车身重,遇到突发情况紧急刹住车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小车司机在刹车前一定要提前看一下后视镜,避免紧急刹车而导致大车在超载的情况下刹车失灵或者刹不住车而发生追撞。而同时,大车本身的特殊情况造成了因惯性作用而刹车难的问题,很多小车司机随意改变车道或超车的坏习惯也让大车的车主们有苦难言。
所以,作为小车司机,也要注意在行车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提高警惕。(姚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