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实现大病补充医疗费用在院直接结算

15.09.2015  17:21

简化办事流程 贴心为民服务

截至8月底,全市已有6008人受益,报销金额396.24万元

近日记者从市医保中心获悉,今年7月1日起,我市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住院实时结算系统已正式上线。这标志着我市参保居民告别了大病保险住院费用需全额垫付的历史,进入全部住院医疗费用在定点医院直接结算的新阶段。截至8月底,全市已有6008人在院结算,报销金额396.24万元,患者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便捷和实惠。

此前,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报销限额内可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但进入大病补充保险的部分需由参保患者全额垫付,出院后带齐相关资料回保险公司报销。很多参保居民反映这种结算模式存在往返不便、核查资料繁琐、结算时限较长、垫费负担沉重等问题,个别居民甚至由于对结算政策和流程不了解,没有申请大病补充保险结算,未能完全享受到正常的医保待遇。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住院实时结算系统上线后,这些难题迎刃而解。

为参保居民提供务实、高效、便捷、安全的服务,是市医保中心始终坚持的工作宗旨。为把这项工作尽早推开,市医保中心积极与定点医院、县级医保经办机构、软件服务商等部门密切沟通,认真研究并制定了经办流程、结算规范及系统需求等事项,并多次与市局信息中心、浙大网新软件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榆次辖区内定点医院等单位负责人协商座谈,通过核减报销所需材料、简化办事流程等手段,逐步、逐个解决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在联网结算中出现的问题。系统成功运行后,还对县级经办机构、保险公司、榆次区23家定点医院的经办人员和负责人就全市统一的结算办法、经办流程以及其它运行事项进行了培训。

截至目前,我市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直接结算工作已全面开通的有榆次、太谷、平遥、介休、和顺、榆社、左权7个县(区市),灵石、祁县、昔阳、寿阳4个县正在加速推进中。

 

(孔德青 侯美蓉 牛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