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全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 情况考核晋城市喜获第一
近日,从山西省大气污防领导组办公室获悉,根据《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要求,通过自查、资料审核和现场核查,结合日常督导和暗访情况,取空气质量改善考核得分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的分中得分低者,作为11个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考核结果,晋城市排名第一,获得优秀等级,考核得分分别为:空气质量改善得分100,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得分96.8,最终得分96.8。
2014年以来,晋城市紧紧围绕省、市下达的环保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围绕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控煤、治污、管车、降尘”四个关键环节,全面打响了工业污染整治、城中村燃煤污染整治、面源污染整治、建筑拆迁施工扬尘污染整治、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整治、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六大攻坚战”,以改善环境质量“十组拳”攻坚行动为抓手,突出抓好大气、水污染防治,强力推进污染减排,不断强化环境执法,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圆满完成了各项环保目标任务。2014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209天,较2013年(142天)增加了67天;PM2.5和PM10浓度实现了“双下降”(PM2.5浓度为64μg/m3,较2013年(89μg/m3)下降了28.1% ;PM10浓度为127μg/m3,较2013年(152μg/m3)下降了16.4%),下降幅度居全省前位。
2015年在2014年的工作基础上,为进一步减少雾霾及其危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结合省大气污染防治领导组《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晋气防办〔2015〕15号)的要求,市环保委制定印发了《加强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晋市环委办〔2015〕22号),决定在采暖季期间(2015年11月15日-2016年3月31日)在全市采取特别管控措施,即燃煤污染控制、面源污染控制、工业企业污染控制、机动车污染控制、重污染天气应对,保障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各项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