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人大常委会第46次主任(党组)会议召开

27.04.2015  13:33

会议现场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春阳主持会议

各委室主任向易春阳递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4月16日上午,娄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春阳主持召开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6次会议。会议决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于4月21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有胜、赵应良、刘宏业、颜桂兰、龚彧、陈明华、杨金含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袁跃进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委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提请说明,研究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与纪检工作。各委室主任递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会议指出,2014年人大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在常委会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深入创建“学习型、责任型、清廉型”机关为契机,紧密联系人大工作实际,突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和预防腐败工作两个重点,务实推进机关廉政建设,实现了无问题举报、无线索立案、无人员处分的年度工作目标。

  易春阳强调,从严治党,整顿作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全面”重大战略思想,贯彻落实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要严格执行机关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实行一岗双责。要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落实,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并严格执行,不打折扣。要进一步完善和巩固人大“三型”机关建设,以更好的形象,更实的作风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机关2015年财务预算工作和人事工作。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