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主任会议
2月5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主任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绍泽主持,副主任李琦、单景南、陈礼勤、李奇,秘书长侯成新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第十六次常委会会议各项议题的准备情况汇报。陈绍泽主任指出,各工作机构要积极筹划、精心布置、细致安排,将议题各项准备工作做实、做细、做精,为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做好前期准备。会议听取了2015年度常委会会议各项议题的安排建议并进行了讨论。陈绍泽主任认为,本年度议题安排要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按照“精、准、实”的原则,坚持高质量、高标准,及早准备,务求实效,把各项议题落到实处。会议同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正式下发执行。
会议听取了内司委、法制(工)委、财经委、农委、教科文卫委、环资城建委、民宗侨外委关于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审查报告。陈绍泽主任指出,这是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正式听取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汇报,也是对法规实施情况的一次全面摸底。要进一步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为依法治市和法治南京建设提供保障,更好地服务南京经济社会发展。他要求法制(工)委对法规的实施情况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进行全面归纳分析,形成综合报告,提请第十七次常委会审议。
会议还听取了第十三次常委会会议专项报告审议意见书的落实情况汇报,讨论了第十四次常委会会议对市政府5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的审议意见报告。陈绍泽主任强调,各部门对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细致认真、针对性强、成效明显,达到了预期效果,下一步要着力加强对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开展重点清理和专项整治,切实将审议意见落到实处、求得实效;同时,陈绍泽主任说,去年12月首次听取了市住建委等5个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充分体现了人大对政府各部门的监督作用,是督促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服务人民、清正廉洁的重要途径,是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监督实效的具体体现,下一步要继续抓好这项工作。
会议还听取了有关议案交办工作的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各位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