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动员会

15.07.2015  12:02

  7月14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动员会议。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张志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建宏、李章宏、廖军、孔庆鹏、李国继、韩淑君出席会议。会议由廖军主持。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从7月上旬至12月底,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山西 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这次执法检查共分动员部署、组织自查、重点检查、意见转达阶段,执法检查组将撰写执法检查报告并转达市政府,由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报告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确保文物保护法律落到实处,推动我市文物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任建宏在动员讲话中要求,市人大常委执法检查组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注重整改,确保此次执法检查活动取得实效,推动文物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张志仁在讲话中强调,全市各相关部门要把此次执法检查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摆在议事日程,并以此为契机,在各级人大的监督下,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文物保护的意识。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的方案,制定细化责任清单,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扎实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推动全市文物保护工作走在全省、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