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区人大代表的决定
11.10.2014 11:22
本文来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根据北京市大兴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出缺情况,依照《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现决定:
一、在第111选区补选北京市大兴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名。
二、补选代表的候选人名额同应选代表的名额相等,实行等额选举。
三、成立补选工作办公室(名单附后),负责办理补选的具体事务。在第111选区成立补选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选区的补选工作。
四、补选结果由区人大常委会依法确认。大兴区补选工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名单
主 任:
张 岭(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主任:
张宝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高建新(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士通(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张春启(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
王向荣(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调研员)
徐曙光(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 晖(开发区工委组织部副部长)
责任编辑: 马冬潇本文来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1.10.2014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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