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雨绸缪“冬病夏治”太原市源头治污改善空气质量

02.06.2016  13:25

 

  连日来,以城中村(棚户区)和农村推广使用民用洁净焦炭、建成区内20吨及以下分散燃煤采暖锅炉清零工作为重点,太原市利用夏季将冬季易发的大气污染问题超前治理,超前采取措施缓解本市冬季采暖期大气污染防治压力,在控制污染源上下功夫,坚决管控燃煤污染。
        在加快实施城中村(棚户区)整体拆除改造和城边村气化(电化)改造的同时,对暂未完成改造的城中村(棚户区)和农村,太原市将继续重点推广使用洁净焦炭,以有效解决分散燃煤污染问题。5月1日开始,洁净焦炭需求量的摸底调查、现有原煤储存量的清理、洁净燃煤配送点的确定等工作正式启动。
      去年冬季采暖期以来,太原市已配送了287个村(社区)洁净焦炭总计28.67万吨。洁净焦炭的推广,使得太原市空气质量较往年有很大改善。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2月29日,太原市区二级以上优良天气为67天,优良率为55.37%。与前年冬季采暖期相比,二级以上优良天气增加21天,综合质量指数下降17%。监测结果显示,去年采暖期太原市区 SO2均值浓度为107微克/立方米, PM 10均值浓度为117微克/立方米, PM 2.5均值浓度为71微克/立方米,与2014年采暖期相比, SO 2均值浓度下降31.8%, PM 10均值浓度下降16.4%, PM 2.5均值浓度下降17.4%。
      今年,太原市确定推广民用洁净焦炭总量约70万吨。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推广区域增加了阳曲县和清徐县。市政府明确,城六区政府、清徐县政府、阳曲县政府以及经开区管委会是区域内民用洁净焦炭推广使用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分散燃煤采暖的城中村(棚户区)和农村户籍人口和民用洁净焦炭需求量组织调查,并对焦炭需求量真实性负责,逐村、逐户登记造册;组织对分散燃煤采暖的城中村(棚户区)和农村现有储存原煤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结果造册登记;组织对民用洁净焦炭配送场所进行确定,并结合实际确定专人协助市焦炭公司对配送场地进行管理;要组织乡镇(街办)和社区(村),做好民用洁净焦炭的配送和使用工作。
      此外,城中村(棚户区)和农村蔬菜、花卉大棚也将采用洁净焦炭。结合城中村和农村燃煤设施不同,太原市将提出符合环保低排放及满足用户耐用易燃的民用洁净焦炭产品主要指标和粒径要求,并对民用洁净焦炭的生产企业和民用洁净焦炭服务单位重新进行招标。
      分散燃煤采暖锅炉清零行动全面展开5月10日,太原市燃煤采暖锅炉清零行动启动。为了确保分散燃煤采暖锅炉清零行动的顺利完成,我市建立了定期上报和定期通报制度,要求从5月16日开始每周上报拆除任务进展情况,6月1日后,将每周上报结果在媒体上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依照今年太原市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制定的目标任务,太原市建成区内20吨及以下分散燃煤采暖锅炉将全部清零,20吨以上分散燃煤采暖锅炉基本实现清洁供热全替代。目前,市政府已下达今年第一批限期拆除燃煤采暖锅炉名单,任务共涉及343个单位共529台锅炉。全部拆除后,每年可减少燃煤120万吨。市政府明确,燃煤采暖锅炉的产权或使用单位为锅炉限期拆除和供热改造的主体责任单位,各单位要在今年6月30日前自行拆除本单位燃煤采暖锅炉,10月31日前完成清洁供热替代工作。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为组织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完成辖区范围内分散燃煤采暖锅炉的拆除和清洁供热替代工作,对逾期未完成拆除的燃煤锅炉依法组织拆除。
      太原市各级环保执法部门紧密配合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展开分散燃煤锅炉的拆除工作。迎泽环保执法分局率先行动,对山西机械化建设集团公司物业公司和太原豆制一厂的燃煤锅炉进行了现场拆除。晋源区7家单位共12台燃煤采暖锅炉需进行拆除。为确保拆除工作顺利进行,该分局执法人员每天分批次地与相关业主进行宣传和交流,传达有关精神。5月16日,位于义井街办的半山绿地住宅小区积极配合拆除工作,主动自行拆除2台5蒸吨燃煤采暖锅炉。5月19日,晋源区对化二建机械安装有限公司的2台燃煤采暖锅炉进行拆除。5月13日上午,万柏林环保执法分局配合万柏林区相关部门,对公交同舟度假村、省化工研究所宿舍等单位或宿舍区的燃煤采暖锅炉进行了拆除,共计拆除燃煤采暖锅炉3台共计8蒸吨,累计供热面积约4万平方米,共减少煤炭消耗量2600余吨。小店区拆除分散燃煤采暖锅炉178台,在城六区中依然是任务数最多和工作量最大的。5月中旬,该区已拆除锅炉8台,具备拆除条件的64台,正在协调对接的106台。小店区政府负责人在太原市燃煤采暖锅炉清零行动启动仪式上明确表示,将举全区之力,确保锅炉拆除任务的全面完成。(来源:太原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