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日报》专栏16:处罚不是目的 禁炮要防患于未然
处罚不是目的 禁炮要防患于未然
本报讯 社区民警提前摸底、巡逻民警见拱门入户、张贴奖励通告发动群众……10月以来,按照市公安局关于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行动的工作部署,公安迎泽分局文庙派出所组织全所民警深入辖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防患于未然,在加强管理的同时,把宣传教育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取得居民的理解与支持,营造了浓厚的禁炮氛围。
每到周末,往往是婚丧嫁娶的高峰。因此,这时也是派出所社区民警和值班民警最为忙碌的时刻。董韶辉是文庙派出所建北社区的社区民警。自从开展禁放集中行动以来,每到下午5点左右,董韶辉就沿着自己管辖社区的街巷转悠。哪里搭起了拱门,哪里贴上了喜字……只要遇到居民婚丧嫁娶或是沿街店铺开业,他就赶紧上门入户宣传禁炮。“处罚不是目的,所以就得提前做足做好各项工作,让居民们都知晓禁炮规定。”董韶辉说,“讲法律、讲政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关键是不能让炮响起来。”一圈儿转下来,就得到晚上八九点钟。有时,零点前后,值班民警还得再去那些心存侥幸的居民家中严看死守。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但让董韶辉赶到欣慰的是,在一次社区走访时,居民李大爷高兴地拉着他的手说,“多亏了你们的提前劝阻,现在半夜放炮的人是越来越少了,我现在每天都能睡个安稳觉。”
相较居民的理解与配合,建筑工地的炮声有时却来得很突然。10月20日,五一东街一处建筑工地的回迁楼项目竣工,承包方为讨一个好彩头,让项目负责人安排工人在楼顶和楼下同时燃放烟花鞭炮。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项目负责人和承包单位均被处以罚款的治安处罚。
当天上午10时许,文庙派出所接到居民举报称,五一东街一处建筑工地正在放炮,烟雾弥漫。民警赶到现场了解到,该工地是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太原分公司承包的,由于中港演艺二期回迁楼项目当天竣工,为图吉利,项目负责人符某依照公司“惯例”,安排工人在楼顶放了不少烟花,并在楼下放了一挂5000响的鞭炮。民警迅速固定证据,并将符某和承包单位负责人传唤到派出所。经过民警教育,他们认识到自己的违规行为。按照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单位组织燃放的,责任人和单位均应接受处罚。因此,除了符某被处罚款500元,民警对承包单位也作出罚款5000元的治安处罚。
据悉,今年以来,文庙派出所不断加强社会面防控措施,加大巡逻密度,集中整治群众反映突出的治安问题,进一步强化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组织社区民警对辖区沿街店铺、酒店、旅店及各类场所逐门入户签订“危爆物品管理单位责任书”“迎泽区居民危爆物品承诺书”;张贴禁放奖励通告,发动群众主动参与进行监督,积极主动举报违法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通过巡逻防控进行街面巡查,对发现搭有拱门进行结婚、开业等喜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入户进行宣传,签订禁放“温馨提示”,工作中共处罚3起违禁燃放行为。此外,联合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对辖区违法养犬重点区域开展严查整治,收缴捕捉流浪犬只60余只、警告违规遛犬市民19人。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街头散发小广告违法人员,警告5人、罚款6人。
注:此文刊登于2015年12月14日《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