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启动 8月底前上报发改委

24.07.2014  19:41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部、住建部等11个部委近日联合下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通知,要求各省选择符合条件的不同层级市、镇作为试点在8月底前上报发改委。此次试点对象将重点放在镇改市工作上。选择镇区人口10万以上的建制镇,开展新型设市模式试点工作。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设市模式。按照城市设置和简化行政机构联动原则,探索新设市城市的行政管理模式,合理增设城市建制,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在试点内容方面,将重点探索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创新行政管理和降低行政成本设市模式、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等方面。对于试点融资要求,试点地区需把政府性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编制公开透明的城市政府资产负债表,以更好地吸引投资者,拓宽投融资机制,进一步解决城镇化资金问题。在农村宅基地方面,试点地区需加快推进农村地籍调查,全面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颁证,将农民房屋纳入确权登记颁证范围。将宅基地和农房纳入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体系,并率先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