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表彰少数民族文明和谐家庭

01.02.2016  17:06

为进一步推动市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更扎实有效开展,促进全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有力推动文明和谐家庭新风尚的形成,城区率先在全省开展了“少数民族文明和谐家庭”评选活动。1月26日,城区对买书庆等10户在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中作出积极贡献的少数民族文明和谐家庭进行了表彰。 

        此次表彰以少数民族文明和谐家庭为依托,旨在倡导家庭文明新风,弘扬家庭文明美德,扩大社会影响,带动社区各民族家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培养高尚情操、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受表彰的家庭均由城区各街道社区、伊斯兰教协会和清真寺联合提名,经公安、计生、防范办、综治办、民宗、统战等部门审核确定。这些家庭除遵守社会公德外,还恪守宗教教义和母慈子孝、夫义妇贤、长友幼恭等家庭美德,为构建和谐文明社会发挥了积极的模范作用。 

        受表彰的家庭代表纷纷表示,要提高认识,夯实文明和谐家庭的社会基础;提升素质,注重个人品行修养的提高;宣传先进,弘扬文明和谐家庭的正能量;率先垂范,做促进邻里和谐的热心人、民族团结的带头人,以良好家风引领社会文明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