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耀平组长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暨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12.06.2014  18:40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
——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暨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2013年1月20日)
郝耀平

同志们:
  现在,我就2012年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对2013年工作进行部署。
一、2012年工作简要回顾
  2012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厅党组推进三项重点、实施城市扩容提质“十大工程”、构建五个机制总体思路,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新进展和新成效。
   (一)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是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省监察厅,建立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监督检查、约谈问责机制。先后5次对各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全部项目的工程进度、政策落实、质量安全、分配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促进了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规范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二是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国家调控政策,制定相应措施,加强调控监管,较好地实现了调控目标。三是对城镇化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各市城镇化体系构建和城市扩容提质“十大工程”年度目标任务推进中资金使用及工作进度。四是对全省重点工程项目落地进行监督检查。会同省监察厅等部门检查落地项目6276个,对存在问题的89个项目进行了督促整改。
   (二)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一是规范城乡规划管理。会同省监察厅、省国土厅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行为依法征收土地出让金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审批管理权力运行。二是规范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安全管理。制定出台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标投标、建筑市场监督执法、企业资质动态考核及诚信评价、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督检查等制度办法。开展了违规挂靠和出借资质专项检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督执法大检查,检查项目609个,下发各类执法文书49份,并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三是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诚信体系建设。开发完成了涵盖工程项目规划、招投标、施工许可、造价咨询、房地产开发等内容的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企业、人员、工程项目和市场诚信信息的关联共享,制定了相关制度,公开从业单位及人员不良行为记录89条,开展了企业动态考核、诚信评价工作。四是加强专案稽查和执法检查。查办涉及城乡规划、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工程质量安全违规违法案件33件。
   (三)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一是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报请省政府出台了《山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6个办法,内容涵盖了建设、管理、准入、分配、运营、退出等各个方面,晋中、晋城、吕梁、运城4个市已制定出台了相应的实施细则。我省保障性住房制度建设得到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住建部充分肯定。二是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省监察厅共同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完善和实施了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基准等相关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了审批事项,优化了审批流程,健全了审批制度。晋中、阳泉、长治、临汾市住建局,大同、忻州、晋中、阳泉、晋城市规划局,太原、朔州市公积金中心等单位,围绕权力运行重点环节、关键岗位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全系统制定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制度4327项。三是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会同省纠风办等部门对部分市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逾期项目贷款清理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促进了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逾期项目贷款和挤占挪用资金全部收回。各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结合各自实际,加强了内控机制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   
   (四)积极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一是突出重点单位、重点工作。2012年,厅行评办明确将各级政务服务单位、公用事业单位、基层站所和房屋拆迁、供水、供暖、供气和市政公用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方面,推动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的提升。二是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工作。建立了网上舆情排查、监控、处置体系,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等信访案件进行排查调处和重点督办。三是做好扩权强县试点工作。下放试点县审批事项21项,受理扩权强县试点县(市)企业资质申请157件,全部办结。四是开展明察暗访。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抽查暗访了部分市的住建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太原市住建委、太原市城乡管委、晋中市规划局、晋城市住建局等单位积极开展各类主题实践、宣传咨询、市民评科室和公开承诺等活动,促进政务环境不断优化。
   (五)保持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 2012年,全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自办和协办违纪违法案件涉及25人,其中2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4人受到刑事处罚。查处的25人中,县处级干部5人,科级及以下18人,其它人员2人;案发部位主要集中于工程建设、房地产、城乡规划、工程交易等领域,经济类和失职渎职类案件所占比例较大。
  驻厅纪检组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和办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批转督办、核查案件6件,办结5件,其中立查案件2件,处分违纪干部2人。
  2012年,省纪委在省直机关组建了六个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联组,第三联组办公机构设在我厅。在厅党组支持下,第三联组按照省纪委赋予的专项检查、交叉监督、查办案件三项职能,整合组内七个纪检监察机构力量,开展了包括保障性住房、重点工程项目落地在内的专项检查,吃拿卡要问题专项整治交叉检查和案件调查,对从部门和系统体外监督作了初步探索。
   (六)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一年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作为基础工程,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道德教育实践活动,营造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始终把文明创建工作作为提升行业文明程度的重要抓手,在全系统推广了太原市城乡管委“市政服务进社区”经验,各地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载体不断丰富,质量不断提高,先进典型不断涌现,6个单位、18名个人被评为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
在回顾过去一年工作的同时,应当看到,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同全省一样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从查案情况看,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查和工程专项治理的情况看,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执行制度不严格、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从政风行风评议情况看,一些市、县主管部门人民群众满意度较低;在精神文明建设上,仍存在部分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方式方法陈旧等问题。
二、2013年工作任务
  2013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赋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重点工作和牵头任务,突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加强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健康发展提供纪律保障。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按照文明创建的新要求,适应时代发展的新形势,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道德建设、文化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和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维护党的政治纪律。 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精神和新思想、新要求,结合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实际,制定落实惩防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要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党章,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令行禁止,坚决维护中央权威。要把省委省政府关于住房保障、推进城镇化、重点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市场调控等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作为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弘扬优良传统。 结合在全党开展的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采取切实措施,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行为,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违反纪律作风的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机制。
  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提到更加突出位置,纳入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和全系统党建工作总体布局,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融合,针对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细化工作措施,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日常监督,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
   (三)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作为监督检查重点,按照省政府出台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等6个办法的要求,着重就任务落实、土地使用、资金安全、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准入、分配、退出等环节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建设管理、配租配售环节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同时,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各级住建、规划、房管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把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廉政风险防控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开展工程专项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推进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化、精细化管理。要加强对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作进度滞后、推动不力的领导干部,要进行约谈,对疏于管理发生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四)引深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切实加强市场监管。 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下发的《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措施。重点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权力运行,强化集体决策,推进“阳光规划”,限制行政裁量权滥用,严肃查处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加强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监管,进一步改进资质资格审批制度和审查方式,强化市场动态监管和执法检查。继续完善项目信息公开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严厉查处资质资格申报弄虚作假、挂靠或出借资质、违规招投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加大质量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开展市场中介组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规范中介组织行为。积极配合各级政府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整合。
   (五)强化住房公积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完善管委会决策机制,加强对管委会履行职责的监督。加快建设全省住房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推进联网在线监管。开通全省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加大对住房公积金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升社会满意度。 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房屋征收,抓紧完善地方性法规。继续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信息公开、征收程序和实施行为,严肃查处房屋征收中暗箱操作、滥用强制手段等严重违规违纪问题。
  继续抓好政务公开,推进阳光政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12319城市便民热线、政风行风热线、听证对话会和网络舆情监控等平台作用,积极关切和认真回应群众诉求,解决实际问题。要继续把各级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市政公用行业作为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重点,把各市政风行风评议结果列入整体工作考核内容,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七)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抓好廉政文化建设,坚持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廉政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针对管理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制定管用、有效的制度措施,并强化制度执行力。进一步引深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突出防控重点,努力在住房保障、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城乡规划、住房公积金、市政公用等重点领域逐步建立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要将“制度+科技、人防+技防”有机结合,增强科技防范含量,推进对网上政务服务全过程动态监督,加大工程招投标、房地产开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质审批、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八)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 全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查办案件职责,对群众举报要及时受理,对有具体线索的要认真核查。要重点关注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房地产、城乡规划、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园林绿化等领域,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侵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建立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九)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一是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今年精神文明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要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贯彻活动,深刻领会十八大提出的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切实把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十八大精神上来。二是扎实推进道德建设和文化建设。紧紧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根本,夯实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要在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集体建立“道德讲堂”。要继续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形成自觉践行文明礼仪的良好风气。要深入挖掘、大力宣传多年来在城乡建设和管理实践中培育形成的优良传统,坚持用文化和精神的力量凝神聚力。三是切实搞好文明创建和典型宣传。要以行政机关、执法部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重点,坚持依法行政、优质服务、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不断丰富创建活动内涵,创新活动载体,提高创建水平,巩固创建成果。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中扎实开展以“三亮三比三评”为主要内容的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营造争当先进模范的氛围,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本次会议结束之后,希望各市、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尽快作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工作部署,部署情况请及时报厅。

 

 

 

来源:山西省建设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