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地税局五举措创新评估工作机制

27.07.2016  02:35

 

今年以来,垣曲县地税局本着“降低频率、加大深度、提高质量、注重效率”的原则,多措并施,狠抓纳税评估重点环节和工作措施的落实,较好地发挥了纳税评估的控管效应。

  一是精确选取纳税评估对象。一是实行两级选案制度,本着“降低频率、加大深度“的原则,按每季度初税源管理科参考省市局预警指标,通过案头分析,按照重点企业、行业、税种等分类确定区局评估对象,同时,各征管单位根据自己的案头分析情况,上报税源管理科本单位确定的评估对象。各征管单位按照选定的对象开展评估。年终绩效考核时,在兼顾评估质量和入库税款的基础上,同时考核评估户数。

  二是强化集体审议工作力度。增加基层分局重大评估案件集体审议环节,采取基层税务所、分局集体审议制度,重点从政策把握是否到位、工作流程是否规范、评估文书是否齐全等方面减少执法风险。

三是实施团队化风险应对。针对重点企业涉税风险复杂多样,基层税务所评估力量薄弱、评不深、效果不明显等实际问题,打破机关与基层的界限,组织科室和基层单位业务骨干人员组成重大风险临时应对小组,开展对重点、难点企业及高风险事项的评估、检查,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减轻基层工作压力。  

四是开展纳税评估案卷交流点评。对纳税评估案卷,定期开展交流点评,由交流单位展示所有纳税评估文书,汇报纳税评估工作的做法、发现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对典型案例进行重点分析解剖,并对各单位的评估案卷进行综合点评,激励评估人员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纳税评估工作质量。

  五是重视纳税评估的后续管理结果增值利用。加强对已评估完毕的企业的监督管理,重点监督年内是否及时足额补缴税款和滞纳金、是否如实进行帐务调整。税源管理科按季度对纳税评估情况进行归纳分析,针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进行总结,查找原因,提出改进征管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将问题转化成收入,同时避免涉税问题重复发生,提高征管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