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典型带动 树立担当意识

28.07.2016  03:06

临汾召开获司法部表彰单位和个人座谈会

 

    近日,临汾市司法局召开了本市受司法部表彰的先进司法所和模范司法所长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7月7日孟建柱书记、吴爱英部长的讲话精神,通过传达、学习、交流体会,进一步增强大家做好司法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座谈会上,来自8个县市区司法局的分管局长、基层科长及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听取了赴北京参加表彰座谈会的马玉民所长详尽介绍,并联系思想工作实际畅谈了感受体会,围绕如何推进司法所工作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临汾市司法局局长周波就发挥先进典型作用和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作了讲话。周波指出,此次会议既是个经验交流会,也是个业务研讨会,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工作最前沿的阵地,职能多、任务重,尤其是社区矫正责任重大,更是来不得半点马虎。市县两级司法局要认真学习贯彻司法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到“三个在状态”。

    周波强调,全市司法行政干警要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中提出的“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指针,常思“为什么参加工作,参加工作做什么”,牢记自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做到珍惜历史,珍惜岗位,激发工作动力。要有迎难而上的姿态,通过工作克服困难;要树立担当意识,发扬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克服不敢为、不会为、不能为的短板;要有严谨的作风,来不得半点形式主义,工作踏实肯干,做到全程留痕。司法行政工作点多线长面广,要充分认识和发挥职能优势,做到爱岗敬业;要有压力、有动力,还要有活力、有激情,努力克服浮躁、不深入的问题,成为工作中的行家里手,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