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国地税局联合建立纳税人投诉需求响应机制

18.05.2016  17:39

近日,为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规范纳税服务投诉管理,贯彻落实《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根据《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沁水县国地税局联合建立了纳税人投诉需求响应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纳税人诉求受理回应机制,畅通多种纳税服务投诉渠道,健全投诉处理机制,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的权益保护服务,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权益保护意识全面提高。

二是建立健全防范涉税争议监督和评价机制。聘请行风监督员,定期组织召开行风监督员、纳税人代表座谈会,征求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将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切实保护纳税人陈述、申辩权力。充分利用办税厅、互联网、QQ服务群、e税客、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公开办税流程、公示双定户定额等事项,做到阳光办税、公开办税,严防各种涉税争议。

三是强化纳税人投诉反馈机制。对纳税人投诉事项要逐笔登记,逐项核实、妥善处理,记录完整流程,建立专项台账,对于在处理中发现的税务人员违规事项严格按相关规定予以追责。

四是强化纳税人投诉联动机制。对纳税人投诉事项涉及国地双方税务机关的,受理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共同处理纳税人投诉事项,处理完毕后,在《纳税服务投诉事项处理登记表》纳税服务部门领导意见栏中,注明国地税协商、联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