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经营确权激活农村沉睡的资本

16.03.2015  18:43

      2月26日至27日,山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培训会召开。这标志着,此项工作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将全面推开,计划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第三年扫尾完善。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是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可现实中,一些农民却因城镇化被迫 “上楼”,因征地沦为“失地农民”,更有一些农村征地补偿款被村干部截留,使土地 “集体所有”成为 “村干部所有”。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就是要避免类似现象再发生,为激活农村“沉睡的资本”迈出重要一步。

      以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推动农村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部分。2015年中央1号文件发布,不仅连续第12年聚焦“三农”,更把农村改革放在突出位置。这其中,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是重中之重,就是要通过市场化手段,激活被长期压抑的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和农村产权,让农村“沉睡的资本”得以“”起来。

      激活农村“沉睡的资本”,搞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是前提。只有一证在手,才能真正让农民吃上“定心丸”。只有农民心里变得踏实了,才能“流转无忧”,不再担心地收不回来,走遍天下心里不犯嘀咕。所以,推进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不仅是为促进土地有序流转打基础,更是为保护好农民的命根子上保险。

      搞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办事是关键。在2月28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一边是农村改革,一边是依法治农,这话同样适用。所以,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只能是进一步完善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而不能推倒重来,更不允许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

      当然,只是一个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并不等于就能激活农村“沉睡的资本”。比如一些自然条件不好的偏远山村,虽然确了权、颁了证,但农村“沉睡的资本”并没有如愿醒来。又比如,土地流转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就开始出现,但很多地方的大量土地,直到今天还是流动不开,转不起来。

      所以,要激活农村“沉睡的资本”特别是土地,没有新鲜血液的注入,单靠农民自己的力量是不行的,必须打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就需要当地政府予以引导和扶持,既敞开大门引进城市工商资本,又大力培养本土经营主体。只有引进外来资金,才能激活土地资本。只有使一家一户的土地统一流转,才能使农户的土地能够入股分红,实现资本运营。

      再者,激活农村“沉睡的资本”,比促进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更重要的,是实现土地与金融的有效 “嫁接”。如吉林试行土地收益保证贷款,目前发展到26个县和全部涉农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已突破5亿元。还有,经济学家厉以宁曾建议政府可以考虑给农民发房产证,允许农民进行房屋产权交易和银行抵押贷款,让农民更容易地获得金融资源,增加创业的物质资本。若可行,何愁农村“沉睡的资本”不能“”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