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出台《储备土地巡查制度》

09.09.2016  22:17

为了加强对纳入储备库的土地进行管护,加大对侵害储备土地权利行为的打击力度,防止侵害储备土地权利行为的发生,确保对侵害储备土地权利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根据《储备土地管理办法》和《忻州市市区储备土地管护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收储中心出台了《储备土地巡查制度》。

制度》分别从巡查责任人、巡查周期、巡查职责、巡查期限四方面对市区储备土地巡查工作进行了明确,具体到相关责任人、巡查工作的时效、工作职责和巡查频率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和规定。使储备土地巡查工作责任到人,职责分明,增强了收储中心工作人员对市区储备土地管护的责任心,为下一步管护土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与《制度》相配套还建立了《储备土地巡查台账》,要求巡查人员对当天所巡查的储备地块有记录,做到工作的痕迹化管理,同时要求工作人员对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对侵害储备土地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若不听劝阻,制止无效的要及时上报市国土局执法支队、公安等部门处理,力争将储备土地管护工作落在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