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山西省国税局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抓手,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着力优化纳税服务,有效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不断提升税务机关办税效率,为全省经济止缓回稳促增创造更为有利的税收环境。
一是优化办税流程,审批更简约。 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坚持把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推进职能转变的重要突破口,全面落实审批事项前移、提升审批效能的相关措施,对现行151项纳税人依申请涉税事项业务流程进行全面剖析整理,清理无效环节,最大限度精简、下放、前移审批项目和审批环节,最大限度精简纳税人报送的文书资料。同时,严禁各级国税机关自行设定各类审核审批事项、自行增加审核审批环节和涉税资料。目前,全省办税服务厅即来即办业务达90项,形成了统一的先办后管、前移审批、集中办税、精简资料的办税流程。
二是切实减负提效,服务更高效。 全面落实推进网上申报、网上缴税的相关措施,在全省一般纳税人和年纳税额在万元以上的小规模纳税人中全面推行网上申报。全面落实简化申报缴税方式的相关措施,对于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简并征期、按季申报、以缴代报等措施。全面落实精简涉税资料、减少报送次数的相关措施,对通过电子申报方式报送各类申报资料的纳税人,一律按年度报送相对应的纸质资料;对于开展的各类调查统计事项,尽可能通过数据库提取相关数据,不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全面落实分类管理、放宽发票限量的相关措施,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B级的纳税人发票领用量分别放宽为半年和3个月。全面落实统筹各类调查检查、减少重复进户的相关措施,严格落实对A级纳税人评定后两年内不进行选案税务检查、对同一纳税人一个年度内税务检查或纳税评估原则上不超过1次的规定。同时,应用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中的“免填单”打印功能,在全系统试行涉税事项“免填单”服务,实现登记、认定、证明、优惠、发票、申报、征收、法制、稽查和综合共10大类72项业务“免填单”,减轻纳税人负担,提高办税效率。
三是创新服务手段,办税更快捷。 全面推行“一窗通办”办税模式,全省147个综合办税服务厅全部实现“一窗通办”。在全省11个市的市区范围内推行“同城通办”办税模式,纳税人可以不受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地点限制,自愿选择到市区内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或任何一台自助办税终端上办理相关业务,方便纳税人就近快捷办税。积极扩大自助办税网点,在全省范围内安装120台自助办税终端,进一步缓解办税窗口压力,提高办税效率。同时,建设开通山西国税纳税服务网,先后开通网页版免费在线申报、纳税服务网手机版、网上在线客服咨询、网上服务投诉、涉税厂商服务、发票领用网上预约等6项功能,着力打造网上办税服务厅。构建12366热线咨询平台 , 通过整合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国税门户网站、短信、微博、微信等各类咨询载体,对纳税人在任一载体上提出的政策咨询、意见建议、举报投诉等涉税事宜,均统一由省局12366工作人员进行受理,实现了政策答复、业务支持、监控分析、信息反馈和运行维护的“五统一”。此外,在全省147个办税服务厅全部实现标准化的基础上,着力将办税服务厅拓展成为涵盖办税服务、自助服务、预约服务、宣传咨询、权益保护等多项功能的纳税服务场所。
四是满足合理需求,征纳更和谐。 以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为抓手,全面落实导税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等,认真履行一次性告知制度。进一步细化和明确首问责任制度,将首问责任人分为办理责任人和指引责任人,即第一个在职责范围内受理纳税人办税、咨询、投诉等业务的国税工作人员为办理责任人;第一个接到纳税人申办事项或被询问但所涉内容不属于本岗位职责的工作人员为指引责任人。并对办理责任人和指引责任人的岗位对象和履职要求进行规范,明确各岗位在受理不同事项时,落实首问责任制的具体要求。同时,积极响应纳税人诉求,持续改进工作。通过办税公开、信息推送等形式,对纳税人可能存在的各类涉税风险进行主动提示;全面落实纳税服务承诺和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保障局长信箱、12366纳税服务热线、监督投诉电话等纳税人维权监督渠道的畅通,快速妥善解决各类涉税纠纷,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吃拿卡要、执法不公等关系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问题,全力构建更为和谐的征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