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财政国库现金存放银行业金融机构 遴选结果情况的通报
27.10.2014 20:23
本文来源: 财政厅
有关金融机构:
根据省政府第56次常务会精神以及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省金融办联合出台的《山西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操作办法(试行)》(晋财库〔2014〕41号印发)、《省级财政国库现金存放银行业金融机构遴选办法》(晋金发〔2014〕96号印发)要求,省金融办于10月14日启动省级财政国库现金存放银行业金融机构遴选工作。
经对各银行机构申报数据进行逐一核实,严格按照办法要求进行测评,并将结果报请省领导审批同意,确定以下12家银行机构为省级国库现金存放机构:民生银行太原分行、中信银行太原分行、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浦发银行太原分行、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渤海银行太原分行、晋商银行、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华夏银行太原分行、农业银行山西省分行、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山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4年10月27日
本文来源: 财政厅
27.10.2014 20:23
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本次常委会会议是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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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平壤7月28日电(记者王宾)7月26日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