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座谈会
09.12.2014 01:52
本文来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2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田振玉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秀华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树信、张传胜,副市长王吉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爱军,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魏光青出席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各县的人大常委会主任或主持工作的第一副主任,来自基层的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机关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田振玉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是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直接体现。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要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性,认真总结现行宪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取得的重大成就,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加快推进法治东营建设。
田振玉要求,一要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使宪法观念和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二要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推动全面落实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民主权利,加强对宪法实施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政令畅通。三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各级行政机关要坚持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各级司法机关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提高司法公信力。四要切实做到领导干部模范带头,正确处理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关系,尽快建立和启动宪法宣誓制度,把宪法法律教育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形成遵宪用法的良好风气。
副市长王吉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爱军及各个层面的代表,围绕学习宣传宪法实施作了发言。
责任编辑: 夏红真本文来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09.12.2014 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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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平壤7月28日电(记者王宾)7月26日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