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汇总分析的通知
晋国资办函〔2016〕5号
关于做好2015年度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汇总分析的通知
各市国资委、各省属企业:
为适应新常态下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新职能转变,掌握国有资本在不同级次、地域、行业和企业的分布情况,充分发挥产权登记信息和数据分析在国企改革、资本运作和结构调整中的基础性作用,经研究,省国资委将组织开展2015年企业国有产权登记信息全面汇总分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汇总分析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1、范围。各市国资委、各省属企业根据《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9号)和《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012]104号)的要求,按照《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操作指南》的方法,以各单位“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产权登记系统)中截止2015年12月31日前已确认的产权登记信息数据为基础进行全面分析,并形成汇总分析报告。
2、主要内容。 汇总分析报告应由分析报告和汇总报表两部分组成,其中分析报告部分应包括:产权登记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及存在的问题、2016年产权登记工作思路等三个方面的内容(《分析报告提纲》和《汇总报表》见附件)。其中:基本情况应对截止2015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产权登记的企业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对2015年办理占有、变动、注销等情况进行简要汇总,在此基础上再从组织形式、产权层级、国有股东持股比例、混和所有制企业、行业布局、区域分布及非正常经营企业情况等方面进行分析。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结合当前经济形势、企业财务数据以及企业运营状况进行深入分析,认真梳理,全面客观反应已登记信息数据的真实情况和有关问题。
2、各市国资委汇总分析范围应包括市属企业及辖区市(县、区)企业;所出资企业数据分析应包括本级及各级子企业。汇总分析内容不限予《分析报告提纲》,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更多方面的汇总分析。
三、上报时间
请各市国资委、各省属企业将汇总分析报告及报告电子版于2016年3月18日前报至省国资委。
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省国资委产权管理处 黄炜 0351-7218066(传真)
省产权事务中心 司芳 0351-7218381
附:1、分析报告提纲
2、汇总报表及说明
山西省国资委办公室
2015年2月1日
附件1:
分析报告提纲
一、基本情况
1、组织形式情况
2、产权层级情况
3、国有股持股比例情况
4、混合所有制企业情况
5、行业布局情况
7、 区域分布情况
7、非正常经营企业情况
二、主要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三、2016年工作思路
附件2 :
汇总报表及说明
一、汇总报表种类
1、产权登记基本情况汇总表--按组织形式
2、产权登记基本情况汇总表--按企业级次
3、产权登记基本情况汇总表--按企业类别
4、国民经济行业资本情况
二、说明
各单位以本单位的用户名登陆“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单击首页“系统功能”页签,选择“查询分析”分别按产权登记基本情况汇总表--组织形式、企业级次、企业类别和国民经济行业资本情况生成以上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