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局联合公安国安协同推进省城寄递渠道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01.05.2020  00:0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邮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山西省邮政管理局关于推进邮政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近日,太原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国安局印发《关于推进省城寄递渠道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二十二项联合管控措施,着力提升省城寄递渠道安全治理能力,努力打造具有太原特色的寄递渠道安全治理新模式。 

  《措施》明确,联合建立全市寄递渠道风险综合防控机制,严密防范敌对势力和不法分子利用寄递渠道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活动;完善寄递渠道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坚持协同作战联合处置寄递渠道安全稳定问题;积极推进寄递渠道安全管控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共享共用,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提升行业安全管控效能;努力推广使用寄递渠道智能化末端设施,减少寄递渠道末端投递环节安全风险。 

  《措施》强调,要着力提升寄递渠道依法治理水平,建立寄递渠道重大问题联合研究制度,加强对寄递渠道新业态、新服务及其他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力度;强化跨境寄递服务企业监管,在跨境寄递领域落实寄递渠道安全管控措施,全面规范跨境寄递服务企业经营行为;强化寄递渠道信用监管力度,依据寄递企业信用情况,在监管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切实保障寄递渠道长治久安。 

  《措施》强调,要建立寄递渠道常态化联合执法检查机制,结合重点工作任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推动寄递渠道安全管理纳入公安、国安基层单位日常执法检查范畴,探索推进邮政管理干部和公安、国安干警联署办公,提升机制运行效能,坚持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寄递渠道安全管控能力。 

  《措施》要求,要严格落实《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严肃查处寄递企业落实禁寄物品管理不到位问题,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坚决杜绝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要强化寄递渠道安全管控联合培训,每年组织开展寄递渠道安全管理联合培训不少于一次,全面提升寄递渠道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有效加强源头管控,保障寄递渠道安全稳定。 

  下一步,太原局将充分发挥联合监管机制作用,会同公安、国安部门继续加强对寄递企业的安全管理,为省城寄递渠道提供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