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案件磊落法院不惧裸闹

11.06.2015  17:57

作者:刘勋 谢威利

 

据湖南高院微博消息,6月8日上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口出现了令人难堪的一幕:5名男子全身赤祼站在门口喊着口号,时值法院开庭和群众来院办事高峰期,引来不少过往群众围观、拍照。湖南高院法警总队立即出警对5名男子进行了劝阻,直到8时45分左右,5名男子才穿上衣服停止不雅行为,法警随后将他们移送公安机关处理(6月9日 人民网)。

从视觉冲击力及舆情爆发力而言,这样裸体举牌喊口号大闹法院的行为的确非常吸引眼球,的确能够引起路过群众与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仅从这种裸闹行为的表面来看,不明真相的群众会误以为这些裸体上访的男子遭遇多大的冤屈,这种误以为继续发酵就成为法院的负面舆论压力,而这种可能被新闻媒体无限放大的舆论压力则是裸闹者及其指使者梦寐以求的神奇力量。凡是这种采取裸体或其他过激行为哄闹法院的人,基本上都是希望制造舆论压力迫使法院改变既定的裁判,让裁判符合自身期望,毋庸置疑当事人有权利质疑法院的任何裁判,但是以违法的方式来质疑应坚决反对。对被哄闹的法院而言只要案件裁判的合法,处理的光明磊落,就不会惧怕任何形式的哄闹行为,更不能向诸如裸体举牌这类激进的质疑行为妥协让步。

根据湖南高院的微博通报,这些裸体哄闹法院的男子并非相关案件的当事人,他们当天是受某民事案件当事人李天明指使,相约前来湖南高院进行裸体闹访的。据悉,关于李天明的民事案件被中级、高级、最高三级法院多次裁判过,这些裁判让其处于不利地位,李天明还向省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检察机关决定不支持其监督申请。由此可见,李天明已经穷尽几乎一切法定诉讼权利,法院、检察院都已经充分保障其权利的行使,整个案件的裁判已经充分做到依法处理。湖南高院及时对裸闹法院的事件做出回应,将事实公之于众,谁代表着正义不言自明,湖南高院先将裸闹男子送至公安机关,再及时公布事实真相,其做法合法合理、不卑不亢,及时正确地引导了舆论,捍卫了法院的权威。

法院对于裸闹的不惧是建立在案件处理的磊落之上,历史经验反复证明着,只要案件裁判切实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证据充分,那么这样的裁判就能够经得起法律与历史的检验,这样的案件不畏惧任何形式的质疑与胁迫。如果案件的处理有瑕疵、有错漏甚至属于枉法裁判,都不需要此类裸体哄闹法院的质疑抗议方式,仅是多级法院的审判监督以及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都会让那些根基不稳的案件无所遁形。

 

湖南高院此次应对裸闹事件充分证明法院依法裁判的重要性,法院的公信力、法律的权威性、法治的严肃性都以法院公正的裁判为支柱。那些不愿意遵守法院公正裁判的当事人,即便采取裸闹等过激行为来试图给法院制造舆论压力,最终的结果也只能是自取其辱,这起违反法律、背离人伦道德的裸闹事件不仅没有让法院形象受损,而且从网友对法院回应的普遍评价来看,这起事件还给法院形象加了分,法院不回避、不屈服、不妥协的务实风格让司法更具威严。(来源: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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