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烟花爆竹强制性国标发布

06.02.2015  10:34

      本报北京2月4日电    国家标准委4日批准发布《烟花爆竹  组合烟花》《烟花爆竹  礼花弹》《烟花爆竹  包装》《烟花爆竹  标志》等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对组合烟花、礼花弹的燃放性能、安全性能、药种药量以及烟花爆竹的包装与标志等做出全面规定。考虑到秋冬季为烟花爆竹生产旺季,为便于企业按照新标准调整生产条件,保障市场平稳过渡,该4项标准将于下一生产周期结束后,即2016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委表示,在实施日期之前,有条件的企业可按新标准组织生产。


  《 人民日报 》( 2015年02月05日 0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