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五次主任会议举行

15.10.2015  14:00

  

    12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五次主任会议在成都举行。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明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陈光志主持会议。

    本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修改草案)》的报告, 听取了关于开展宪法宣誓制度立法情况的报告,讨论通过了印送《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宗教事务条例》和《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执行和“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及审计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开展行政审判工作的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 、《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东升、黄润秋、彭渝、刘道平,常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曾省权出席会议。

    图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五次主任会议会场。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