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纪要
阳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11月26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
11月26日上午9时,刘高官主任主持召开预备会议并就会议议程作了说明,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李定武部长作有关人事变动情况的说明。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通过会议议程及日程安排。
预备会议后,刘高官主任主持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利生受市政府市长陈永奇委托提请人事任命议案,市人社局负责同志作相关说明;被任命人员同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作供职发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振国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提请陈永奇市长的辞职议案。刘高官主任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讲政治,充分认识搞好这次任免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会议能够取得圆满成功;二要讲大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寓支持于监督之中,鼓励、激励政府负责人开创新局面,创造新业绩,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三要讲民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和程序办事,从人民群众利益出发,行使好代表的神圣权力,共同把会议需要决定的事项审议好,真正把党的主张变为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为推动全市各项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第一次全体会议之后,常委会举行分组会议。审议人事任命及辞职事项。
上午10时,刘高官主任主持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董一兵为阳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永奇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王振国副主任受主任会议委托提请董一兵代理市人民政府市长的议案,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通过关于董一兵代理市人民政府市长的决定。
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37人,实际到会33人。王玉兰、杨鸿龙、赵远长、胡万明委员因事因病请假。
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利生,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李定武,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守林,市人社局及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厅、室负责人及正、副县级调研员。
责任编辑: 马冬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