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

08.04.2015  12:26

3月23日至24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市政务中心举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曙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旭主持第一次和第二次全体会议。副主任王克金、张忆秋、石文庆、侯家春以及秘书长王保华出席会议。副市长李朝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戚怀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晓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森林增长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审议决定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听取《宪法》讲座。

张曙光在讲话中首先肯定了市人大常委会近年来的工作,对市人大今年的工作安排方案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市人大常委会对今年的各项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工程化推进,能够确保责任不悬空、推进快节奏。

张曙光指出,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进程中,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作用,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美好宿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张曙光强调,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同严格依法办事,党管干部同人大依法选举、任免干部的关系,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干部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市委重大决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张曙光要求,要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继续把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作为监督重点,在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和“两院”公正司法上积极作为。要改进监督方式,对重点行业、热点领域的专项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对“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使之成为推进工作和改进作风的不竭动力。要创新方式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作出决议决定等形式,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使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为。

张曙光要求,要充分发挥作用,当好依法治市的引领者。市人大要把握地方立法机遇,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等,全面做好立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我市立法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同时,要积极组织和指导各县区人大开展工作,带头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

张曙光最后强调,加强自身建设,打造高素质工作队伍。要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定不移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辜负群众的重托。要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勤政廉洁的人大干部队伍。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多种途径保障群众的民主权利,赢得群众的真心信任。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和各委、室负责同志,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前往南外环路植树造林现场、宿州大道森林长廊建设现场等地实地视察了全市森林增长工程建设情况。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