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县工商局四举措集中整治培训、招生广告

18.06.2014  17:18
    随着高考的结束、中考的临近,“包考××名校”“××校升学率达百分之90%”等内容的广告随处可见,各类培训、招生机构又开打新一轮“广告战”,非法招生成为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祁县工商局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践行“为民、便民、利民”的承诺,积极发挥广告监管职能,采取四项措施集中整治培训、招生等内容的广告。    一是发布消费警示。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招生广告警示,揭露采用虚假宣传、高额回扣委托中介机构招生等行为,向广大师生列举常见招生骗术,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不要轻信违法招生广告以保证高薪就业、包入大学、夸大教育成果、随意以某学生或家长的名义等宣传和承诺,应多途径了解所选学校的师资力量、办学成果等真实情况,认清招生广告的真面目,切勿上当受骗。   二是严格登记备案。要求各类学校发布招生、补习、复读等广告必须持教育行政等部门同意刊播招生广告的证明、学校授权委托书和办学许可证等材料,经过工商部门登记备案后方可发布。对文件不齐、没有教育部门批准文件和未登记备案的,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还要求广告发布者在承接、发布广告时从严审查广告主的证明文件、主体资格,从源头把好实质关,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准确、清晰,不得在广告中做出不负责任的许诺,或进行欺骗性宣传,也不得利用“名师”以及取得的各类办学成果进行虚假宣传。   三是严查虚假、“承诺”性广告。该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在学校周边、社区等设点发布的招生点、招生学校和中介机构进行审查,将发布的广告与登记资料核对,确保做到“三相符”,即登记主体与发布主体相符、办学资质与广告内容相符、发布内容与登记内容相符。对明显违反国家政策和夸大宣传内容的,依法予以查处和取缔。严格规范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发布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广告欺骗考生和家长的不法行为。   四是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信息网络作用,动员广大考生及家长积极参与,及时发现举报非法散发和张贴各类招生广告行为,共同抵制非法招生。对家长和考生投诉举报的虚假招生广告,及时接诉、快速调查、从严查处。同时加强与教育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审批的各类招生广告和查处的违法招生广告情况,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维护广大考生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