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经济和商务局深入开展国庆节期间商贸流通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晋城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国庆节期间商贸流通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检查的通知》(晋市商秩函〔2014〕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商贸流通领域市场管理,维护国庆节期间市场安全稳定,确保老百姓能够过一个安全、放心的节日,我局对全市酒类、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商贸流通领域市场秩序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此次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重视
为使此次检查行动落实到实处,9月底我局领导非常重视,组织相关科室、执法队专门召开专项检查部署会议,对国庆节期间的市场检查作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并对此次检查行动的重要性进行了反复强调,要求各责任科室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做到责任到人,深入开展各领域市场专项检查,坚决打击任何危害商贸流通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保证国庆节期间商贸流通市场安全。
二、深入开展检查
(一)开展酒类安全检查
国庆节期间,我局深入城区及各乡、镇对全市酒类市场进行了抽查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执法车辆累计12辆,一是深入全市33户酒类批发企业,对企业资质、经营场所、仓储规格、各种酒类台账、制度、随附单使用情况、酒品检验报告等进行检查,保证企业做到合法经营、规范经营,从源头上确保酒类消费市场的安全;二是深入各大中型超市、零售店、餐饮店、娱乐场所等零售点就酒类流通备案、随附单索取、酒品进货渠道、是否悬挂晋城市商务局统一印制的“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品”的标志牌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期间,共办理酒类备案登记4户,发放“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品”标识牌4块,进一步规范了酒类零售市场秩序;三是对部分散酒经销户进行检查,重点对其是否备案、是否悬挂“不准向未成年人售酒”牌匾、酒品三项检测报告(批发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质检报告)、散装酒容器是否符合《山西省酒类管理条例》和国家食品卫生要求规定等进行检查。通过检查,部分酒类批发户没能及时将酒类台账登记完整,部分零售户没有及时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我们已经对其进行限期整改,责令台账不完整的批发户立即将台账登记完整,没有办理备案登记的零售户立即到市酒管办办理酒类备案登记。
(二)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检查
期间,我局财金贸易科对全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7户规模以上发卡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调研。一是各备案企业都能够主动在商场门前悬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售卡指南标识,对广大消费者积极、正确购买预付卡提供了帮助,有效地增加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发售量。二是对各发卡企业的“三项制度”执行情况、“资金存管”情况、系统备份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等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些企业在执行“三项制度”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不能准确地把握“三项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点,导致在售卡登记时不能全面、准确、认真地记录发卡信息,出现发卡信息登记不全、不清等问题。在“资金存管”方面,企业都能够按照《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将存管资金比例保持在20%以上。针对我市发卡企业存在的对“三项制度”理解不清,不能准确把握其要点的情况,我科室工作人员认真、逐项地向企业解释“三项制度”的每一项要点,使企业能够真正理解并能够准确把握“三项制度”,使其在今后的发卡工作中能够及时、准确、认真地记录售卡信息,很好地履行“三项制度”的每一项规定。
通过此次商贸流通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行动,进一步消除我市酒类食品安全隐患,规范了酒类、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商贸流通市场经营秩序,提高商贸领域秩序问题的反应机制能力,安全工作始终做到警钟长鸣,长抓不懈。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商贸流通领域市场秩序的专项检查工作,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全市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高平市经济和商务局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