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就商务部下放加工贸易业务延期审批权进行解答

03.07.2014  19:41
 商务部决定自2014年6月23日起,将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农产品加工贸易第二次及以上延期审批权下放至省级主管部门,旨在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贸易环境。



  这项审批权所涉及的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包括:小麦、玉米、大米等粮食,以及食糖、棉花、羊毛和毛条。审批权下放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商务主管部门。企业相关的延期申请不再报送商务部,由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延期手续。



  目前,已有我省相关企业对此项业务办理提出了咨询,商务厅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就咨询内容进行了认真解答。我省商务部门将严格按照《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同时,加强对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农产品加工贸易业务的后续跟踪监测,控制管理风险。


来源:( 山西省商务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