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30.07.2015  13:19

为加强我商务系统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本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决定从2015年5月20日至9月20日在全市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方案如下:

  • 一、工作目标
  • 通过此次消防专项检查,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我商贸系统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火灾防控能力,提升火灾预防水平和灭火救援能力,有效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 二、检查重点
  • 以限额以上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检查对象,主要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等情况。

  • 三、步骤和任务
  •         此次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组织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各县(市、区)商务局要召开专题会议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统一工作方法,按照《方案》中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摸底排查。

  •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5日前)在各县(市、区)政府统一领导下,依法全面开展检查。
  • 一是组织开展自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和不足,制定针对性整改对策和措施。

    二是全面联合检查。各县(市、区)要逐一建立夏季防火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责任,制定落实行业系统夏季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等措施,深入开展本次消防检查。

  •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20日前)。各县(市、区)对本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和社会消防安全常态化治理能力的长效机制,巩固、深化专项行动成果。
  • 四、工作要求 
  •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火灾防控工作,夯实火灾防控基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分管领导要亲自督办,加强调度指挥,推动检查工作落实。
  • (二)依法监管,认真履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行业消防安全职责,扎实做好检查工作。
  •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地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同时要公开曝光重大火灾除患,营造浓厚氛围,掀起强大声势,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夏季消防检查实效。
  • (四)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各地要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将任务逐项落实到时具体科室、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狠抓整改环节各项措施的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市局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责任倒查,并通报批评。
  • 各县(市、区)制定的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请于6月5日前报市局商贸科,并于每月20日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忻州市夏季消防检查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附件1)和《忻州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统计表》(附件2),9月10日前上报总体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