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建立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市旬报监测制度

14.10.2015  16:40

  为做好四季度外贸稳增长工作,确保全年出口目标顺利完成,省商务厅决定在省、市两级商务主管部门建立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市定点包干、旬报监测制度,各市商务主管部门10月16日前报送本市3家重点企业包干责任分工表。太原、运城、晋中、晋城4个市每月11日、21日和下月1日分三次报送3家重点企业的旬监测报表。

  据了解,此次包干监测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建立重点企业包干制度。省商务厅包干富士康集团、太钢集团、太重集团、大同威奇达药业集团4家重点企业,实行“一对一”定点帮扶。各市商务主管部门选择本市有出口增长潜力的3家重点企业(省商务厅包干的除外)进行“一对一”包干跟踪服务。二是加强重点出口产品监测。省商务厅选择手机、不锈钢、铁道及机车零件、化肥4种重点出口产品进行监测。各市商务主管部门选择本市有出口竞争优势的3种产品进行重点监测。三是实行旬报制度。太原、运城、长治、大同4个市的出口目标占全省出口目标比例较大(占86.5%),且完成出口目标压力较大,4个市自10月份起对定点包干的3家重点企业实行旬报监测制度。

  省商务厅要求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参照省商务厅包干企业责任分工表,制定本市3家重点企业包干责任分工表,实行“一对一”帮扶。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包干企业跟踪服务,具体责任人每月在包干企业蹲点时间不少于5天。要及时了解企业出口情况,协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有订单、有潜力的企业尽快完成出口。  (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