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成品油市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15.02.2015  19:22

各市商务局: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石油流通市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申报管理 
  各市商务局要结合当地实际,着力规范和改进申报程序,提高行政效能。一是要简化申报流程,减少工作环节,缩短申报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二是要大力开展政务公开,主动公开申报事项、内容、条件、程序,完善公示程序,加强社会和行业监督。三是要制订工作细则,明确审核内容、要点等,避免随意裁量。四是强化行业规划引导,严格按照规划进行申报。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各市商务局要将工作重心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完善退出机制、强化动态监管。一是除依法做好年检、例行巡查外,还要采取突击检查、抽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成品油市场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对违反规定的依法进行处罚。二是要加强协调配合,依法查处或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成品油市场的价格违法、掺杂使假、短斤少两、走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配合安监部门加强行业安全管理,配合环保部门加强对油库、加油站的油气回收工作,要加快提升车用燃油品质。三是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改为后置审批,不涉及行政审批项目取消或下放,不涉及审批内容、标准的改变,各市商务局要加强与工商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省商务厅将对巡查、抽查中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作为年度检查的必要条件。

   三、认真总结,做好2014年年检工作
  各市商务局要认真总结2014年成品油市场情况、存在问题以及有关建议,研提2015年工作思路,于2015年2月25日前报省商务厅国际市场发展处。
  从即日起至4月30日对本省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企业经营资格进行年度检查。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按要求将年检材料上报所在市商务局,由各市商务局对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于3月底之前上报省商务厅,省商务厅于4月集中审查上报的年度检查材料,并将年检合格的企业名单在商务厅网站和山西成品油信息网上公告。零售经营企业按要求将年检材料上报所在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负责年检,并将检查结果及工作总结于4月20日前报省商务厅,对年检合格加油站名单在山西成品油信息网上公告。
  对年检不合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将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在一个月内进行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企业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于不再具备从事成品油资格的依法撤销经营资格。

   四、加强市场监测统计
  
  各市商务局要指派专人负责成品油市场监测,做好成品油市场监测月报,密切关注当前市场动态,及时完善更新各市成品油市场流通企业信息资料。要做好成品油流通企业情况调查摸底工作,详细填写有关统计报表(见附件),并于4月20日前报省商务厅国际市场发展处。
    
  附件: 1.2014年度成品油零售企业基本情况表
        2.2014年度成品油批发企业基本情况表
       3.2014年度成品油仓储企业基本情况表
      4.2014年度加油站基本情况表
         
    
                                  
                    山西省商务厅
                            2015年2月15日


来源:( 山西省商务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