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四个结合全面提升公信力

08.07.2014  12:15

  

 

    近期以来,山西省和顺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关于实施“阳光检察”工程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树公信,通过“四个结合”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提升检察工作亲和力和执法办案公信力。

  以传统手段和现代手段相结合的方式来推行“阳光检察”。一是采用传统手段进行宣传。将高检院要求公开的20项内容,分类制作成小册子,创办和顺检察专刊,使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更容易被群众知晓。二是通过现代技术手段来扩大宣传面。在阳光检务大厅内设置电子显示屏,设置阳光检察电子信息平台,开通检察微博,为网民在线法律咨询提供便利。

  以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来推行“阳光检察”。一是发挥文化软实力作用,用生动的检察文化来吸引人。以干警自我创作的书法、摄影等作品为主,建起了文化长廊,以干警自我授课的方式,搭建起文化学习和交流平台,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以“人格教育、官德教育、感恩教育、良知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四项教育活动。二是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今年年初,该院开展的首次“检察开放日”就有各界代表30余人到院参观。通过“面对面”的交流,使该院近期的工作和对有关案件的处理情况及时地传达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使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地被该院捕捉、获悉。三是启动新闻发言人制度。确定专门的新闻发言人,定期、集中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重要工作、重大案件、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四是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组建青年检察官法律服务宣传队,在全县六个乡镇设立检务联络室,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构建一村一警制度,主动服务社会和群众。

  以典型案件查办与法制宣传烘托相结合来推行“阳光检察”。坚持查办案件与预防警示相结合,先后查办了和顺县一缘煤业有限公司刘某挪用公款案等一批大要案件。在办案的同时,先后形成了相关报告制度,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以阳光透明执法与高效快捷便民服务相结合来推行“阳光检察”。一是建立机制,增强执法办案透明度。在严格执行诉讼权利告知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公开听证制度、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制度等三项机制,最大限度深化执法办案环节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促进检察机关规范执法。二是发出争做“阳光检察官”倡议,打造阳光检察队伍。三是构建一站式的“阳光窗口”,强化检察工作便民性。该院将控告申诉、民事行政、案件管理整合为阳光检务大厅,移至附属办公楼一层集中办公,以专人接待、流程服务的方式引导前来诉求的群众和办事人员,取得“一站式”高效、快捷、便民服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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